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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灶[集成式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灶)
浙江普森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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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免费提供一次上门安装、调试服务2、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单位的名单、 地址、联系电话等;3、向负责售后服务单位、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 修理费用;并保证在产品停产后 8 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4、具有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机构,并提供服务。 5、质量保证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承诺有效期 内消费者凭发票及质量保证书办理修理、换货、退货。6、 产品经公司指定单位安装、调试后 15 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公司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7、质量保证有效期内,公司指定售后服务单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自送修之日起超过 15 日未修好的,公司应予以退货(愿意调换的除外)。8、公司指定售后服务单位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修理时间、型号、规格,公司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9、符合换货条件的,公司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 货的,公司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公司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国家三包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10、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质量保证 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公司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质量保证书或者在原质量保证书背面加盖更换章。11、在质量保证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公司免费修理 (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质量承诺之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①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②非公司售后服务单位承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③无质量保证书及有效发票的;④质量保证书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13、公司、销售商、供货商、售后服务商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质量承诺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14、对每台产品实施有效的产品质量保险投保。 15、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验收规程》规定(包括安装、回访、定 期安全检查与维护、服务规范、售后服务记录等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