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品字标”公共品牌建设,夯实企业用标创牌主体责任,本单位作出郑重承诺: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作为所申报“浙江制造”标准的主起草企业,在该标准发布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实施应用:
1.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执行该标准;
2.对标达标成为“品字标”企业,在产品、厂区、门店和宣传场所规范加贴“品字标”标识;
3.“主要关键性能指标对比表”随产品在经营场所展示,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
4.在行业中积极宣贯推广应用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