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组织向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申请“品字标”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授权。
2.本组织保证,申请企业符合《“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633/T 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 部分:管理要求》(D633/T 944.2-2017)的要求,申报产品符合《 石油、石化、天然气及相关工业用钢制闸阀 》( T/ZZB 0190—2017 )的要求。
3.申报单位承诺:
3.1 严格根据授权范围使用“品字标”公共品牌标识,接受“品字标”公共品牌授权使用管理。
3.2 “品字标”公共品牌授权使用期间,本组织作为责任主体,合规使用品牌标识,主动维护品牌声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当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主体责任。